问题 | 长沙安置房买卖政策 |
释义 |
一、长沙安置房买卖政策 1、要了解安置房买卖新政策,首先需要了解安置房的成因和来源。 安置房最初是政府为了统一规划,占用到居民的地方,而统一规划返还给居民居住的房产。 2、安置房分为政府统一安置的和开发商安置的,不同组织安排的房屋具有不同的性质,这对于理解安置房买卖新政策具有很大作用。 政府统一安置的房屋,一般房价低,建设成本低,多使用集体用地,具体到每家每户就没有相应独立的房产证,要求必须是某用户居住才行。开发商安置的房屋,一般为自建或者是其他的比较便宜的房源,但是拥有独立的房产证,产权清晰明确,对于谁居住没有很大的限制。 3、对于不同性质的安置房,安置房买卖新政策要求不同。 对于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必须达到五年时间才能上市交易,有些地方还会附加条件,优先让给刚需一族购买。 安置房买卖新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安置房买卖做出了充分的指导。在购买安置房时候需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情况,明确产权,和房主做好全面的沟通。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商品房交易的程序进行,缴纳足够的交易税费,完成房屋的过户等手续,只有把产权确定下来,才算是交易的完成。 ![]()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三、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于,安置房是政府对那些需要被拆迁的用户而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获得房子;而商品房是房地产公司通过出售的方式,使用户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的住宅,由于商品房是需要通过买卖方式获得,所以购买商品房的用户是不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沙安置房买卖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长沙安置房买卖必须要达到五年的时间才能够交易,否则是不能交易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