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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有什么不同
释义   一、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有什么不同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不同
    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二、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处理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本来遗嘱继承和遗赠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如果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放弃权利的话,就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由于遗嘱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遗嘱继承改按法定继承处理。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这时的遗嘱由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事实而不能发生效力,所以改为按法定继承处理。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的遗嘱只处理了部分遗产,那么其未处理的部分,就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需注意的是这时遗嘱继承人仍旧可以继承人身份参加法定继承。
       三、遗产继承的时效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没有有效期的限制,如果是遗嘱赠与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是否接受遗赠,如果超过两个月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有什么不同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两者在取得遗产的方式、接受权利的法律、放弃的权利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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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