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是去民政局吗 离婚的起诉法院如何确定 |
释义 | 我们知道要是夫妻打算离婚,在充分协议一致的解除上,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夫妻关系,不过此时还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到了离婚证的,才能真正解除夫妻关系。那要是无法协议离婚而选择起诉离婚的话,此时起诉离婚是去民政局吗?我们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是去民政局吗 要弄清楚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弄清楚的是离婚的管辖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下规定: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的起诉法院如何确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此时并不是到民政局办理手续,而是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确定管辖法院也是很重要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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