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的集体所有权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的集体所有权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以下几类: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还包括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这些不动产和动产均属于集体所有,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集体所有不动产动产 1.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财产,包括土地、房屋、设施等。 2.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 三、集体土地房屋抵押限制 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抵押问题,目前国家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局限于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农村村民的住房因其宅基地不得抵押而受到限制。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抵押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抵押行为合法有效。 3.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抵押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以上是对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什么以及集体土地房屋抵押限制等问题的解答。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咨询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你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抵押还有疑问吗?法律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快来提问吧!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