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撞电瓶车汽车全责赔偿责任归谁 |
释义 |
一、汽车撞电瓶车汽车全责赔偿责任归谁 汽车撞电瓶车汽车全责赔偿责任归谁,要具体分析: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双方均无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构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 1.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 2.受害人收到了身体或者财产损害; 3.致害人行为与受害人所致损害间有因果关系; 4.责任由致害人进行承担。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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