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反悔吗 |
释义 | 一、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反悔吗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反悔,这主要取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签订时的情境。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存在一方有重大疾病或者一方隐藏、转移、挥霍财产等特定情形,否则法律并不认可婚内分割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可以反悔。 2.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是以离婚为目的而签订的,那么在双方协议离婚未成的情况下,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反悔。一旦反悔,法律上将视为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3.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预约定财产归属,并且对婚姻期间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那么这样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经约定,双方都不得反悔。 二、婚内协议是否需公证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这是许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常常关心的问题。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这样的协议无须办理公证,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公证并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必经程序。 2.值得注意的是,公证处会尽量在公证时排除掉协议无效的一些情形,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将更具公信力。 3.在实际操作中,当婚内财产协议涉及到房产归属时,我们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起草一份完善的婚内财产协议,并前往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 这是因为,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者是按份共有,这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 4.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是有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因此,如果婚内协议中涉及房产的部分没有进行公证,那么赠予方是有权随时撤销赠与的。 5.如果我们对涉及房产的婚内协议进行了公证,即使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予方也无法任意撤销该协议了。 三、协议涉房产建议公证 1.对于涉及房产的婚内财产协议,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进行公证。这是因为,在房产归属的约定中,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者是按份共有,这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 2.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是有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 3.如果夫妻对婚内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没有进行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赠与一方是有权随时撤销赠与的。这将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纷争。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涉及房产的婚内财产协议时,务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前往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 你还有其他关于婚内财产协议的问题吗?欢迎留言提问法律网,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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