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合同租房不想租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没签合同租房不想租了怎么办 没签租房合同承租人不想租了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该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退房;超过二十年的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任意解除权;如需续租可以与房东协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三、房屋租赁合同所需包含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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