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时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时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公司破产法人不承担公司的所有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破产的条件具体有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的条件是: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企业法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3.由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处理期限 公司破产清算一般需要一年,具体时间由实际情况决定。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破产后,管理人应当清偿公司债务,分配破产财产。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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