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什么 |
释义 | 一、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为: 1.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3.犯罪的客体不尽相同。 4.客观方面,犯罪手段不同。 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有哪些 对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走私、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 三、挪用资金立案后能撤案吗 挪用资金罪报案后是不可撤案的,挪用资金属于刑事犯罪,一旦立案,将有公安、检察等部门侦察起诉,原先的报案人并无权利要求撤案。法律网提醒您,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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