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搬迁员工是否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
释义 | 一、公司搬迁员工是否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公司搬迁一般不需要补偿员工。若因此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搬迁通知怎么写 公司搬迁通知依法应写明公司基本信息、搬迁原因、搬迁地址、具体联系方式等事项。法律网提醒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三、公司搬迁员工赔偿金要扣税吗 公司赔偿金是要交税的。个人因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的补偿收入,收入低于当地职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出部分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失业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辞退人员在一段时间之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所以是可以不用缴纳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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