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产出现意外谁负责 |
释义 | 一、引产出现意外谁负责 在引产过程中出现意外,责任的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民法典》,只有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才需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情况包括: 1.医务人员未尽到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义务; 2.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3.隐匿、拒绝提供或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责任判定依据 医疗责任的判定依据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此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义务,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 ![]() 三、法定医疗义务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负有法定医疗义务。 1.法定医疗义务包括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对于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情况,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2.若不宜向患者说明,应向其近亲属说明并取得书面同意。 3.若医务人员未尽到这些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您在引产过程中遇到意外,需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有疑问,可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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