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拆迁诉讼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公房拆迁诉讼如何处理 公房拆迁诉讼的处理流程:由当事人持身份证、公房使用合同或公房产权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起诉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案件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质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公房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吗 公房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但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未给被拆迁人作出安置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得执行拆迁,进行强制拆迁后,如果人民法院判决行政裁决或者拆迁决定错误,由此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给予赔偿。 三、公房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公房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 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 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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