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如何判刑 |
释义 | 一、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如何判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刑事责任,分别是: 1.如果造成的后果严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标准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为双重客体,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犯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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