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 |
释义 | 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申请采取的措施)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已向你院提起诉讼(或即将提起诉讼),……(写明请求保全的原因)。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特此申请。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签字或者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的文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财产的程序是: ①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②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保全如果是紧急情况的,也应在48小时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执行。 ③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④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要求写明保全的理由,即为什么保全。 第二,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有可能气绝保全请求。 第三,要求提供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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