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辨认必须要有见证人吗 |
释义 |
一、刑事辨认必须要有见证人吗 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在看守所对嫌疑人进行辩认做笔录等,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必须要有两个办案民警,以及现场录音,录像 见证人不等于证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不具有诉讼参与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性质。证人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说明看到的、听到的或感知到得案件情况。 ![]() 二、证人与见证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产生的方式不同。证人是在诉讼之前由案件本身决定的,不能任意选择;见证人则是在诉讼各种过程中根据需要邀请的,有广泛的选择性。 (二)证明的对象不同。证人对案件事实本身作证;见证人只对被邀请参加见证的事实作证。 (三)在诉讼中的作用不同。证人是协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见证人是使司法机关的侦查行为、程序产生无可怀疑的法律效果。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辨认笔录的见证人必须是与本案无直接关系人,对受害人双方均无任何亲属关系。 辨认笔录中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三、刑事辨认的程序 (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二)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卣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证人在场。 (四)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 (五)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六)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事辨认必须要有见证人吗的相关知识,刑事辨认不一定要有见证人,例如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在看守所对嫌疑人进行辩认做笔录,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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