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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确定房屋欺诈合同
释义
    一、如何确定房屋欺诈合同
    房屋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是合同主体属于欺诈的行为;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在签订合时存在欺诈的其他情形。因欺诈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房屋欺诈销售找哪个部门
    开发商欺骗购房者的,可以去当地房管局进行投诉,涉及到合同欺诈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房屋合同欺诈赔偿标准是多少
    遇到房屋买卖欺骗欺诈的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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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