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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要走哪些流程
释义   一、劳动仲裁要走哪些流程?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是多少?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三、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可以重新起诉吗?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是有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其起诉,其他人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关的司法解释,对仲裁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5、起诉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对起诉书经审查,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即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首先由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审理判决。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的,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需要走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等五个程序,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仲裁要走哪些流程”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劳动纠纷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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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