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放人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放人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放人的申请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写法为: 1.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2.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3.写明申请事由。 4.写明事实和理由。 5.写明申请时间。 三、申请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申请取保候审流程是: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6.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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