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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释义
    一、医疗事故鉴定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书是不是必须在45天内完成
    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所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费该由委托人或当事人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第十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一十四条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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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