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国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在其领土内的外国人以本国公民所享受的同等的待遇。国民待遇包括两方面意义:一方面,外国人在住在国享有不低于当地公民的待遇,因而外国人在住在国不受歧视,这意味着,国家对外国人的不歧视;另一方面,外国人在住在国享有不高于当地国公民的待遇,因而外国人在住在国不享受特权。国民待遇多半规定在通商航海条约中,根据互惠原则,缔约一方相互给予缔约他方的国民以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国民待遇的范围一般只包括民商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包括政治权利和义务。此外,沿海贸易、公用事业、内水航行、航空、银行业务等涉及国家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均为国民待遇的例外。关于不动产,特别是土地,有些国家法律往往有限制外国所有权的规定,因而外国人在这方面不享有国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