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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产阶级专政
释义

无产阶级专政

又称“工人阶级专政”。工人阶级(通过其先锋队)领导全体劳动人民,以消灭剥削、消灭阶级为使命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在历史上的革命作用的最高表现,它的主要任务是,镇压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和一切敌对势力的反抗和破坏,防御外部敌人可能的颠覆和侵略,保卫革命的胜利成果;全面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从各方面创造条件,向共产主义过渡。无产阶级专政是人类社会最进步的、最后的国家政权。它将随着阶级的阶级差别的消灭,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完成而自行消亡。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它有一个发展过程。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1850年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第一次使用了“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的概念。1852年3月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进一步肯定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一结论。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又强调指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列宁和斯大林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以及同机会主义者论战中,继承和发展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一步阐发了无产阶级领导权、工农联盟、无产阶级国家的任务以及无产阶级专政其他方面的问题。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由各国革命发展进程、历史特点等因素所决定。巴黎公社是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形式。列宁在总结俄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创立了苏维埃政权形式。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形式,并进一步丰富了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详见〔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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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