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的一部分 |
释义 | 一、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的一部分 遗赠是不属于遗嘱继承的,遗赠是将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遗嘱继承是将遗产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二者的对象以及处分遗产的方式是有所不同的,不能将遗赠归属于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遗嘱继承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遗嘱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长时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且前述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遗嘱继承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继承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达成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发生继承纠纷后,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后,经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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