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在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6.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后诉讼期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解除后诉讼期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单方解除合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是: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解除合同应当遵守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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