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条件 |
释义 |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条件 1.开发商开发的物业出售没有达到一半以上; 2.当出售的物业达到一半以上时,开发商无权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如果开发商想和物业服务企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只有物业服务企业在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条款情况下,符合解除条件,方可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1.合同的当事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 3.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等; 4.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等; 5.专项维修资金主要涉及这部分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6.违约责任主要包括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处理、免责条款的约定等; 7.其他事项主要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争议处理等。 你对前期物业合同还有疑问吗?法律网为你提供更多专业法律解答,保障你的权益。快来咨询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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