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需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需的条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三、如何处理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付款 1.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应当等竣工验收后才支付工程款。 2.验收合格的,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3.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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