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哪些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 2.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房屋征收部门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也需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补偿的形式 拆迁补偿的形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货币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具体补偿形式的选择,需要根据被拆迁者的个人情况和当地的拆迁政策来确定。 1.如果拆迁政策允许被拆迁者选择任意补偿形式,那么被拆迁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例如,如果原房屋价值较高,而拆迁提供的房屋价值不足以补偿,那么拆迁方可能会提供额外的货币补偿。 2.无论采取何种补偿形式,都应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3.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被征收人应获得的补偿内容,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4.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三、老房子拆迁程序 1.对于老房子的拆迁程序,首先需要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2.需要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3.在申领拆迁许可证后,发布拆迁公告并进行拆迁冻结。 4.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发放、领取补偿款。 5.按照协议约定拆除房屋。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拆迁中遇到法律难题怎么办?别担心,法律网随时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快来提问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