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误患者治疗时间 |
释义 | 在朋友的介绍下,江西安义县居民刘某某到江西省中医院进行了痔疮手术,由于术后不适多次到该院检查,得到该院专家“术后正常现像”的肯定答复后,放心回家休养。不想,1个月后被另一医院确诊为直肠癌,并为此失去了肛门。 首次治疗:患者得了“混合痔” 据刘某某介绍,经朋友介绍,她于2007年3月2日,专程从安义到江西省中医院 进行治疗。“经检查,该院副主任医师胡某某确诊我患了‘混合痔’,要求我住院并及时手术。”患者刘某某说,“3月4日,由该院副主任医师胡某某主刀的痔疮切除手术顺利进行。在手术后,医师还说手术非常成功,建议休息一些时间就无大碍。为此,我在3月10日拆线出院。”患者刘某某告诉记者:出院在家休息期间,我总觉得肛门内不好受、肛门胀痛,痔疮切除手术后便血仍然不止。随后,我几次到该医院换药时,去咨询为我主刀痔疱切除手术的副主任医师胡某某,均被告知“术后正常现象”,放心在家休养些日子就痊愈。术后病情反而比术前更加重了,但本着对刘老的信任,就没当回事。到3月17日,病情仍不见好转,我便再次找到该医院,向胡某某医师反映术后症状后,他才建议我去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直肠镜检查。 他院治疗:被确诊为直肠癌 3月17日,在病情加重的情况下,刘某某不得不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再治疗。经检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相关医师告之,肛诊可及距肛缘约3厘米肿块,其上直肠可及绕1周肿块,肛门狭窄,结果被确诊为直肠癌。不得已,在4月2日,刘某某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全麻下行直肠癌根治手术,由于癌变严重及痔疮术后肛门狭窄只好改做人工肛门引流。 患者刘某某引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相关医师的话说:“像她患有病的症状很容易触摸到,根本不需要做痔疮切除手术,不做痔疮手术,直肠癌术后大便可直接从肛门排出。” 患者诉说:院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4月30日,患者刘某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入院诊断上明确指出,癌变仅“距肛门约3厘米,其上直肠可及绕1周肿块,肛门狭窄……”,并确认直肠癌与肝多发囊肿发生,而自己多次到江西省中医院检查都没有发现,由于该院的不负责任和误诊导致癌变严重才被近改做人造肛门,给精神和肉体上带来了很大负担,为此,要求院方面负相关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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