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撤销权8种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债权人撤销权8种情形有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8种情形具体如下: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二、债权人撤销权如何申请 债权人的撤销权申请方式是: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一年。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则丧失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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