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划分 |
释义 |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特区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一、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深圳的用人单位;(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3.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和**集团及其控股企业4.注册资本企业≥ 1000万元5.工伤案件;6、各保税区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由保税区派出的法院管辖。罗湖市、福田市、南山市、盐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除外,龙岗区、宝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光明新区劳动争议由光明新区仲裁管辖)注:1.被申请人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的,请在深圳市工商价格信息中心打印注册信息。具体地址在竹子林锦中大厦一楼。2.如果被申请人是非企业单位,请在备案窗口打印登记信息,并附上工作人员出具的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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