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证据材料可以用于医疗事故纠纷 |
释义 |
一、有哪些证据材料可以用于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 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 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这里的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遭遇医疗事故的时候开始算起。超过三年当事人提出诉讼的,义务人可以提出抗辩。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医疗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司法裁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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