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 |
释义 | 一、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 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即《民法典》继承编的有关内容,简单来说,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遗嘱公证后可以撤销。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变更或撤销遗嘱。如果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丧失了遗嘱能力,则在其遗嘱能力恢复前对遗嘱所做的变更和撤销都不发生法律效力,原来的遗嘱仍然有效。 三、遗嘱的形式 遗嘱有下列形式: 1.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 2.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网提醒,见证人同代书遗嘱一样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体可咨询相应的公证机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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