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如何处理案件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如何处理案件 行政诉讼处理案件的方式如下: 1.原告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并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4.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二、行政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是谁承担 行政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是败诉方承担。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行政赔偿案件,不论诉讼标的多少,一律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 三、行政诉讼法有效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法有效期限一般是六个月的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在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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