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罪判几年 |
释义 |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二、有放火的行为。放火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不作为。作为所具备的要件有三:一是要有火种;二是要有目的物,即焚烧的对象;三是火种和目的物要接触。目的物要达到独立燃烧的状态。不作为的方式是指自己有义务阻止火灾的发生,而且因为自己不作为,导致了发生火灾。 三、危害结果 火灾的行为必须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虽然实施了放火的行为,但还没有达到危害公共安全,那么就不构成放火罪。 ![]() 放火罪的处罚: 一、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二、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重大损失的标准为5万元以上。 三、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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