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有哪些 |
释义 | 一、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有哪些 1.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不论是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 2.然而,如果存在明确的夫妻间财产约定,并且债权人知情,法院会严格区分仅归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避免轻易涉及另一方的资产。 3.这种做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它们共同确立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条件和执行的边界。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畴较为广泛。它包括: 1.婚前各自的债务; 2.法律文书或双方约定的个人负债; 3.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和吸毒等引起的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的个人财产及其债务; 5.未经配偶同意的个人投资债务; 6.其他法律规定的个人债务。 这些债务的共同点在于,它们并不直接关联到共同生活费用或共同财产,因此执行时需要区分个人和共同财产。 ![]() 三、共同财产的执行限制 在个人债务执行中,法院会依据法律对共同财产执行做出限制。 1.只有债务人部分的共同财产可以被执行。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通常假设债务人只拥有一半的份额。 2.执行中需要考虑到共有人的权益,比如家庭成员或者其他共有财产的共有人。 3.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会保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不会无限制地查封、扣押或拍卖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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