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履行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履行怎么办理 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履行的处理方法是: 可以去法院起诉,诉求就是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是不履行,那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履行起诉的诉状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状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有: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履行影响离婚证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履行不会影响离婚证效力,在双方领取离婚证时夫妻关系终止。 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具体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时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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