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部门的职权 |
释义 |
一、监察部门的职权 监察部门在我国行政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基本职权是维持行政纪律和法律规范的执行。 具体来说,基本职权涵盖了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 1.检查权让监察机关有权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确保它们符合法律规定。 2.调查权则是指对违纪行为展开深入调查的能力。 3.监察机关的建议权允许其向被监督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4.行政处分权让其有权对违纪人员执行法定的纪律处分。 这些职权共同构成了监察机关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事、廉洁高效工作的基石。 二、辅助职权的作用 辅助职权旨在支持监察机关更有效地执行基本职权,包括查询权、请求协助权和奖励权。 1.查询权扩展了监察机关的调查范围,使其能查询相关单位和个人。 2.请求协助权则是在处理行政违法案件时,监察机关可请求公安、审计等其他机关协助。 3.奖励权则是对那些揭露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者给予奖励,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这些辅助职权为监察机关提供了更多手段来确保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率。 您对监察机关的处分权有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感受法律温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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