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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是否有能力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释义
    一、分公司是否有能力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设立的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并不是所有的发起人在公司运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都一定要设立分公司的,可以说从公司正式注册成功之后就具备了和其他企业签合同的资质,国家也不能要求总公司还没有来得及运营的情况下就马上设立分公司。所以,对签合同方面的知识不能太过无知。
    
    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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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