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怎么理解 |
释义 | 一、对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怎么理解 著作权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某种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权的人的法律制度。 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是,法定许可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允许使用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行使用,使用人并无特定的范围。而强制许可则需经使用人事先申请,由主管机关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未获主管机关授权的不得使用。申请获得使用权的人应当首先向著作权人请求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拒绝授权许可使用后,才能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类似,强制许可的对象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法定情形; 2.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著作权强制许可的其他情形。 三、著作权强制许可适用诉讼时效吗 著作权诉讼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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