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三个孩子的女方可以再生吗 |
释义 |
一、离婚有三个孩子的女方可以再生吗 离婚再婚生育二胎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搜索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婚生育二胎子女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双方都有俩孩子结婚算超生吗 如果是你们在组合之前就有孩子的话,按照规定不属于超生的,但是你在婚后又要的孩子,那么就是违反计划生育的。 三、再婚夫妻有孩子还能收养吗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显然,已有子女的夫妻对再收养子女是没有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夫妻双方在再婚其中一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那么是否还可以再生,现在由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国家是准予生孩子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离婚后有三个孩子的女方可以再生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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