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欠款超过5年如何办 |
释义 | 一、工程欠款超过5年如何办 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双方主动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调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后,除协商外,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因施工中产生种种纠纷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应请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 3.法律方式,法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二是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程欠款超过5年的证明材料 工程欠款超过5年的证明材料有: 1.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 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 4.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5.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三、工程欠款超过5年的管辖法院 一般归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一般由开发商负责,因此管辖权一般归开发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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