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费法律规定由谁承担的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费法律规定由谁承担的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离婚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离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三、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 法律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每件是50元至300元。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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