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准迁证办理流程及时间 |
释义 | 一、户口准迁证办理流程及时间 户口准迁证办理流程是: 当事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到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准迁证,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上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市户政部门并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凭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室申报迁出登记。 户口准迁证办理一般需要50天的时间。 二、户口准迁证办理的材料 1.户籍簿; 2.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 3.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上访记录证明; 4.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三、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本人去吗 法律网提醒您,不一定要本人。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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