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轻伤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轻伤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保险赔偿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盖章)。 2.医疗费用发票(盖章)、费用总清单(盖章)。 3.病案首页、入院记录、住院证、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单、长短期医嘱。 4.身份证(未成年人为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如为未成年人,父或母为申请人)。 5.申请人的银行卡、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三、轻伤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3.仲裁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达成仲裁协议。 4.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达成民事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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