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是离婚前分还是离婚后分? |
释义 | 一、财产是离婚前分还是离婚后分? 夫妻离婚一般是先分财产,再离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财产分离婚割协议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分离婚割协议的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其它。 三、财产分离婚割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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