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程序的步骤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程序的步骤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审理完毕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审理完毕一般需要四十五日。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就应当在上述期限内结案;但是案情复杂的,则可依法延长至多不超过十五日,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6.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供: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含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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