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样辩护 |
释义 | 一、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样辩护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辩护主要会围绕如下6个方面: 1.是否有证据证明发生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事实,需证明被侵犯对象系公民个人信息; 2.是否有证据证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要区别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3.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观故意,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4.是否有证据证明“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5.嫌疑人是否系初犯,是否有全部退赃、悔罪等情节,上述情形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6.是否是预备犯或者中止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否是从犯或者胁从犯;是否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是否能够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是否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否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扶养人,上述7和情形均可申请释放或者取保候审。 二、如何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律网提醒您,如下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相关公民信息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三、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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