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为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房产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遗产继承是否要进行公证手续 房产遗产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手续。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三、房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纠纷进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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