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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晋绥边区参议员、县议员选举办法
释义

晋绥边区参议员、县议员选举办法

1945年4月5日晋绥边区行政公署公布。主要内容:公民须经选举委员会登记审查后才能参加选举,公民登记后即应确定全县应选议员数目。候选人由抗日党派、民众团体、公民自由组合(50人)及选民大会提出(按到会人数1/4附议),由区选举委员会登记并送呈上级选举委员会审查。候选人公布后,候选人本人及其提出者、赞成者,自由作文字及口头竞选活动。参议员、县议员的选举,采取行政村分散投票开票,区、县集中宣布办法,投票完毕,即当场向选民报告选举结果。投票用无记名联记名办法,到会公民数不及应到会公民数一半者不得开会。还规定了边缘区、沦陷区间接选举办法和参议员县议员聘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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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