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直接社会劳动
释义

直接社会劳动

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占有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劳动。它分为在一个生产集体或联合体内部共同的生产劳动和整个社会的生产劳动。前者是生产资料归一个生产集体或联合体占有,劳动者在其内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共同劳动。但这还不是全社会范围内的直接社会劳动。后者是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占有,并把社会化的要求直接应用于生产,每个劳动者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途径,而是直接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在社会主义一定时期,由于还存在商品经济和多种经济形式,全民所有的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各个企业劳动的社会性还必须经过商品交换来实现。因此,当前的社会主义劳动还是不完全的直接社会劳动,只有全部生产资料为整个社会直接占有,才能实现完全的直接社会劳动。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