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有哪些机构负责处理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有哪些机构负责处理 处理劳动争议的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处理;邀请第三人或工会来共同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或者依法去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 三、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5.基层解决争议原则。劳动争议案件应主要由企业设立的调解委员会和当地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解决。法律网提醒您,向法院起诉,也是按法定管辖权由当地基层法院受理。基层解决原则,方便当事人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有利于争议的及时处理和法律文书的送达与执行,有利于就地调查,查明事实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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